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12-09浏览次数:202



 

事项名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设立依据:《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12(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

北京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bjsstb.gov.cn

咨询电话010-65396025(基金会)

010-65396045(社会团体)

010-65396050(社会服务机构)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办理条件:

一、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8.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二、《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三、《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

1.应当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2.慈善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决定。

办理材料:

一、依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请见附件1);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3.理事会会议纪要;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只需提交《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二、《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填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请见附件2)。

 

附件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附件2.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附件1: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一、基本情况

1.慈善组织名称:

住所及邮编:

2.组织类别:□基金会 □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设立登记日期:

认定为慈善组织日期:

5.是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 □否

6.业务主管单位:

7.工作联系人:

职务:

8.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QQ号:

9.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或移动客户端):

10.是否召开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是 □否

时间:

地点:

议题:

出席理事人数:占全体理事会成员比例: ;

11.是否首次申请:□是 □否

12.申请理由:

二、内部治理情况

1..理事会成员构成及关系:

理事长(会长):,□专职 □兼职

在本组织职务:

本组织现有理事:名,理事名单:

来自同一单位理事:名,分别是:

占理事会成员比例为:

上述理事来源单位:

理事会成员来自相互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企业等组织之间的控制关系、投资关系、

共同对外投资或者其他重大影响)的组织的理事:名,分别为:,占理事会成员比例

上述理事来源单位:

请具体描述理事来源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③理事会成员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理事名,分别为:

请具体描述上述理事的近亲属关系:

由非内地居民担任的理事:名,分别为:;占理事会成员比例

2.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内地居民:□是 □否

在本组织担任职务:

3.秘书长专(兼)职:□专职 □兼职 专职工作人员数

4.有无监事或成立监事会:□有监事人, □成立了监事会,

监事名单:

5.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召开情况:

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年召开次,

申请前两年召开情况:

月召开会议,

月召开会议;

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召开次,

申请前二年召开情况: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月召开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三、运作和接受监督情况

1.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 □否

税务登记证号:

2.申请前二年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慈善活动支出元,占上年总收入(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管理费用支出元,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慈善活动支出元,占上年总收入(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管理费用支出元,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3.是否参加了社会组织评估:□是 □否(如选否,不需选择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 ;有效期至:

4.申请前二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年检):

年,□是 □否; 年,□是 □否;

年度检查结论:年,□无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年,□无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5.是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是 □否

6.是否被纳入异常名录: □是 □否

请列出具体情形:

7.申请前二年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 □否(如选否,不需填写以下四项内容)

行政处罚时间:日 ②行政处罚种类:

实施机关:;④违法行为: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组织现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不存在申请前二年被纳入异常名录的情形,绝不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行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本组织保证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章程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妥善管理使用捐赠财产,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慈善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交该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组织前二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2.加盖本慈善组织印章的会议纪要;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出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4.本申请书未尽事宜可以另附说明,并加盖本组织印章。







附件2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1.慈善组织名称:

住所及邮编: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设立登记日期:;认定为慈善组织日期:

4.业务主管单位:

5.工作联系人:,职务:

6.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

传真EmailQQ号:

7.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或移动客户端):

本组织已被认定为慈善组织且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申请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慈善组织(盖章):